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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小课堂(第十六期)】这些知识你们GET到了吗?

时间:2020-11-03   浏览数:次   来源:包医一附院教学管理科

包头医学院

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包医教字〔2017〕29号

1.监考教师负责组织考场的考试工作。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场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3. 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应注重行为举止,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打瞌睡、互相交谈、看书、看报、翻看学生答卷、后背朝向考生等有碍监考的行为。英语考试放听力期间,监考教师应尽量少走动;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关掉手机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无故缺勤、迟到或因失职出现考试违纪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4.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教研室报到并领取试卷及有关材料。

5.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考场容量最大限度地拉开学生与学生之间距离,要求学生按规定的位置就座。除必需的考试用具如笔、尺、橡皮等外,要求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参加考试。

6. 检查核对考生证件,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学生证,各种大型考试还须携带规定的证件。

7. 开考前向学生宣读《包头医学院考生守则》,说明注意事项;有密封袋的试卷应当场拆封,核对试卷数量,如有差错,立即与教材科联系。

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书写以下考场须知:

8.. 考前5分钟,向学生发放试卷,发卷时需逐一发到考生手中,不得从第一座开始由学生往后依次传递。发卷后要求学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好班级、姓名和学号等试卷标识信息。

9. 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并核准考生人数;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教师允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并提醒学生。

10. 对试卷印刷文字模糊之处,监考教师核实后应当众说明,但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公布。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须让每一位到场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12. 监考教师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不得姑息迁就,不得隐瞒袒护。考场中发现违纪事件,应注意取证工作,事实确凿,立即终止考生考试并根据《包头医学院考试违纪及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及时在《监考报告单》上做出详细记录,并要求考生签字认可。如有学生反映、巡视发现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 考试结束时,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学生试卷收齐点清,查验无误后,方准学生离开考场,若发现试卷缺失,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未经批准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试卷清点无误后教研室主任将试卷送所在学院统一封卷后方可带回教研室。

14. 本要求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各种考试及测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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