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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告知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致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告知书

时间:2020-01-30   浏览数:次   来源: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当前全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包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及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地保护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特向所有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做以下告知:

1.所有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均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包括预约患者)均需经过我院设置的预检分诊台分诊,经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就诊。

3.如果您为发热患者(包括预约患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均需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4.门诊就诊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限一名陪同人员,其他人员请在院外等候。

5.住院患者亲属应严格按探视时间探视患者,尽量减少探视人员,每次只限一人,探视时请主动配合病区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热者谢绝探视,其他人员请在院外等候。

温馨提示

1.如果您近两周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请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诊,告知门诊预检分诊台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将为您提供绿色通道。

2.居家隔离人员,请每日至少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如有不适请到就近定点医院诊治,如乘坐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时,索要发票,以便追踪。

3.为减低旅途疲劳及受感染风险,建议择期复查的患者暂缓返院,如遇到病情变化情况可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如果患者仅仅是到了复查时间而无不适症状,本次复查可以适当延后,视疫情发展再行复查。

4.为在特殊时期为广大患者和市民提供便捷的问诊咨询服务,我院现已开通网络问诊平台,部分轻症及慢性疾病患者可通过关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扫描相关医生个人微信二维码进行线上咨询问诊。同时,我院也开通了发热患者咨询电话:0472-2178038。在这里,再次向广大患者和市民做出温馨提示:因线上医生同时承担正常的诊疗手术工作,因而只能在工作之余为患者和市民朋友们答疑解惑。为此,对于未能在第一时间通过好友申请或咨询回复的敬请大家予以体谅!对于急危重症及确需面诊的患者,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来院就诊。

禁止隐瞒

隐瞒不报相关情况或恶意传播虚假消息,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蔓延或其它负面社会影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疫病无情,人间有爱。为了对您和家人的健康负责,请各位就诊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理解并自觉协助我院医务人员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活动,由此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果断决策和有序部署,有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和紧密协作,我们一定能够夺取这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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