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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的通知

时间:2021-04-06   浏览数:次   来源:

根据《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安排,对网报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因报名人数较多,现提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笔试、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医师、检验师岗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12日-13日,护士岗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日,各岗位具体审核时间请查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地点: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实际情况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因报考人员众多,复审资料必须在规定日一次性携带齐全(不接受补充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或复审资格不通过。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证原件、资格证原件、证明原件及等相关材料。注:所需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1年统招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2)。报名表中必须填写清楚报考岗位,否则复审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份。

3、在职人员如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笔试资格;

4、优秀毕业生需提供荣誉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市级及以上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奖项的人员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取消(终止)考试资格;每位考生只允许一人进入场内。

(二)考生进入会场时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电子健康码,请考生入场前提前准备。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注意:“电子健康码”为非绿色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主动向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告。体温正常,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四)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会场前以及在会场时,要保持1米的距离,审核结束后依次离开会场,不得扎堆聚集。


人力资源管理科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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