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和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建设,切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八条的规定,设立包头医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于2026年4月17日审核通过了《包头医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具体内容可联系图书馆老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