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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委工作职责(试行)

时间:2022-06-27   浏览数:次   来源:

    为了促进纪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监督、监管机制,特制订本职责。

1.在校党委、校纪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纪检工作,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积极协助医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督促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

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的检举,负责审查医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问题线索,受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5.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选任、职称评聘等领域的腐败问题;

6.重点查处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7.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8.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依据权限进行问责。

9.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10.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推进医院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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