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市第2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11年9月20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联合检查组就我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我院院长霍建新从医院概况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
检查组组长、包头市民委副主任脱祥萍在反馈中指出,包医一附院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工作中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活动,认真执行蒙汉文并用《条例》,重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她希望,包医一附院今后应充分利用包头市委、市政府和市民委提供的宣传平台,加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医院的影响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霍院长表示,将按照检查组的建议,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更好地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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