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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二○一○年度卫生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1-12   浏览数:次   来源:

包卫办发〔2009〕241号

卫生基金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医”战略,推动卫生科技创新,解决重大疾病防治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问题,提高重大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控制水平,力争在重点研究领域有较大突破,提升全市卫生科技整体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基金管委会现开始征集2010年度卫生基金计划项目,同时征缴2010年卫生基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原则

项目的申报要以“包头市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指导,着力解决我市卫生科技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包括重大疾病的诊断、防治关键技术: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性疾病、糖尿病、肺部疾病、传染性疾病等的早期诊断、干预和治疗技术研究;精神疾病、老年疾病、遗传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妇女和儿童重点疾病等的防治和康复技术研究等。公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重要传染性疾病(艾滋病、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和新发、突发及常见、多发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研究;重点地方病、环境因素和生活习惯导致的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研究;高发、突发职业危害的快速反应和救治标准化方案研究;食品、饮用水等的安全性评估方法和检测技术研究;伤害的预防控制和危险(害)因素监测技术研究及临床药物安全、生物安全、血液安全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研究。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意义大,创新性、应用性较强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要选择在医药卫生保健事业中有重要意义或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所申报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

2.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多发病、疑难病症的分析及防治研究。

3.鼓励通过横向联合,集中学科优势,开展攻关课题,对于确实有所突破的高质量项目,卫生基金将加大资助力度,予以重点支持。

4.各单位要成立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议,认真填写评议意见,择优上报。

5.要侧重领先学科、重点学科以及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成归来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所申报的项目。

6.要加强中蒙医药基础理论及临床应用研究,加强对一些疑难病症治疗并有明显优势的蒙医研究。

7.尚未完成所承担包头市卫生基金计划项目的,其主要研究人员不得申报新项目。

8.申报项目的查新工作将由卫生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进行。为了检索查新的准确性,检索查新前须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医药卫生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准确提供检索的主题词及检索要点,填报《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份,交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查新费用为每项380元。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统一查新后返回各单位,各单位再据查新结论及申报原则上报管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局科教科)。

9.各单位拟推荐的项目,经单位同意后,须填报《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同时签注单位学术委员会、科教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意见后报管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局科教科)。

10.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突出重点,集中优势,积极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于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前上报计划项目。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科研 通知

抄送:包头市科技局

包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请各科室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份、查新委托书及查新费用(每项380元),交科教科,过期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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