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定点医院的“哨点”作用,保障人民健康, 特发布公告如下:
1.凡进入我院的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各入口处扫码并出示绿色健康码或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询问。
2.入口处测温检测的发热患者(体温≥37.3℃),须在医务人员的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
3.发热患者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包返包人员,前来就诊的途中须采取保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不与他人接触。来院后直接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自己是发热患者或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隐瞒自己的身份、经历,按照“应检尽检”的政策,必须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候诊处等人员聚集处,须按要求或地面指示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医院实行“一患一诊室”,就诊时应有序进入诊室。
5.在我院住院的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尽量不安排陪护人员。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都须第一时间采集核酸进行检测,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6.我院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须固定,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陪护人员,确需更换的应经主管医生同意且后续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更换。
7.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疫情期间管理的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