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全面推行一站式快捷住院服务,参保患者在我院经医生诊断需要办理住院的,参保患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包头市离休、包头市“文革”伤残、工伤保险还需携带医疗手册)直接到病房护士站办理入院、医保登记手续。按照医保局政策规定工伤保险患者、无第三方责任意外患者须三个工作日内登记,入院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登记报销。
提示:第三方无责意外伤害患者出院,须先将鉴定材料递交到包头市医保局大病联合办等待认定结果。认定完毕后携带审核报销材料到医院医保科窗口审核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医保服务窗口地址:医院东门南侧医保管理科 咨询电话:217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