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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的公告

时间:2025-04-23   浏览数:次   来源:

根据《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公告》要求,现将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30。

(二)体检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国药北方医院体检中心(公交路线:可乘10路、11路、22路、25路到国药北方医院门口。停车方位:建议自行驾车的同志从东门进入,如想从北门进入请按交通标识提示进入,停车到西侧停车场。)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请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视情况可在所在地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指定体检项目(见附件3)自行体检。

(四)本次体检工作实行“体检结果互认”制度。考生于2024年10月25日—2025年4月25日期间已参加过其他批次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避免考生重复体检。考生应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告知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人力资源管理科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

(五)体检费由考生支付。

(六)体检当天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七)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若考生处于妊娠期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并如实告知。

(九)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十)体检须知: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472-2178025

  监督电话:0472-217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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