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2日。
(二)体检报告递交时间:3月20日至3月25日(工作日期间将未拆封的体检报告交至人力资源管理科)。
(三)体检地点:国药北方医院体检科。
(四)体检费由考生支付。
(五)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若考生处于妊娠期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并如实告知。
(七)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三、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472-2178025 0472-2178157
监督电话:0472-2178209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