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公告》要求,现将补录人员体检事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李雪山
二、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国药北方医院体检中心(公交路线:可乘10路、11路、22路、25路到国药北方医院门口。停车方位:建议自行驾车的同志从东门进入,如想从北门进入请按交通标识提示进入,停车到西侧停车场。)
(三)体检费由考生支付。
(四)体检当天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若考生处于妊娠期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并如实告知。
(七)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四、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472-2178025
监督电话:0472-2178209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