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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举办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时间:2020-06-17   浏览数:次   来源:

2020年6月14日是第17个世界献血日

今年活动主题“安全血液拯救生命”

口号“献血,让世界更健康”,

在新冠疫情的特殊背景下,

我们呼吁每一位有条件的献血者,

参与到无偿献血队伍中,

拯救更多的生命

为献血事业尽一份绵薄之力,

点燃生的希望!

国家1998年10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为了进一步宣传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2020年6月15日上午,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输血科组织医务志愿者在门诊大厅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健康咨询、陈列宣传展板和发放无偿献血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患者及市民普及献血相关知识及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无偿献血的认知程度。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义诊咨询150余人。

输血科简介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输血科开设输血科门诊。科室除常规开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工作外还开设有:自体血采集、新生儿溶血病诊断及抗体效价监测和风险评估,疑难血型鉴定,血小板抗体检测,输血不良反应会诊,血栓弹力图(TEG)、易栓症检测、全自动血液分离技术和PRP技术,臭氧治疗技术、PCR实验室等。

无偿献血科普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二、 献血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后未满三天;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痊愈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痊愈后未满半年者。

2.良性肿瘤:妇科良性肿瘤、体表良性肿瘤手术治疗后未满一年者

3.妇女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活动性或进展性眼科疾病病愈未满一周者,眼科手术愈后未满三个月者。

5.上呼吸道感染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6.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

7.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急性肾盂肾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泌尿系统结石发作期。

8.伤口愈合或感染痊愈未满一周者,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皮肤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9.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10.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甲型肝炎病愈后未满一年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两年者。一年内前往疟疾流行病区者或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弓形体病临床恢复后未满六个月,Q 热完全治愈未满两年。

11.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不能献单采血小板及制备血小板的成分用全血。

12.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13.寄生虫病:蛔虫病、蛲虫病感染未完全康复者。

14.急性风湿热:病愈后未满两年。

15.性行为:曾与易感经血传播疾病高危风险者发生性行为未满一年者。

16.旅行史:曾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检疫传染病疫区或监测传染病疫区旅行史,入境时间未满疾病最长潜伏期者。

三、 献血者体格检查1.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2.体重:男≥50㎏,女≥45㎏。3.血压: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脉压差:≥30 mmHg/4.0 Kpa。4.脉搏: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节律整齐。5.体温:正常。6.一般健康状况:a)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b)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c)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四、献血者血液检测1.血型检测:ABO和RhD血型。2.血红蛋白(Hb)测定:男≥120g/L;女≥115g/L。如采用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1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0单位。4.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艾滋病病毒(HIV)经血清学检测和核酸检测均为无反应性。5.梅毒血清学检测为无反应性。五、献血者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证件进行献血。六、献血后应按压针眼处10--15分钟,以止血。

七、献血后注意事项主要有:

1.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

2.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八、 献血前注意事项

1.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都不能献血,有感冒、有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

2.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3.饮食清谈,食物应少脂肪,勿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不要吃像油条、牛奶、肉类、脂肪之类的油腻食品,太油腻会影响血液质量,暂不能献血。

4.献血前一天和当天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5.献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6.最好在献血前清洗手臂或洗一次澡,保持采血穿刺部位清洁,避免感染。

7.必须带好本人真实有效的证件(公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曾献过血的,尽量带上《无偿献血证》。

8.认真阅读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九、献血会传染上肝炎、艾滋病等疾病吗?

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为什么?因为目前对献血者抽血检验和采血时使用的注射器和采血器材都是一次性的,均经过严格消毒,用过后,集中销毁。而且这些生产厂家都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批准的,因此献血是绝对安全不会感染任何病症。

十、献血间隔时间

1.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十一、献血者献血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供血。

1.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献血地点及时间

昆区:包百爱心献血屋

献血时间:9:00----18:00 (每周一至周日)

联系电话:4006609995

青山区:青山区步行街爱心献血屋

献血时间:9:30----17:00(每周一至周日)

联系电话:4006609995

东河区:环西邮局旁爱心献血屋

献血时间:10:00----17:00 (每周一至周日)

联系电话:400660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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