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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赴高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浏览数:次   来源:


于对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赴高校

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包头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赴高校招引工作的通知及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赴高校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进入考察、体检工作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从327日至331日,请各考生主动与医院人事部门联系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内容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程序:

    (一)体检:

1.考生于2023年3月31前将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交至人力资源管理科,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可邮寄;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项目查看附件;

3.考生于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已参加过其他批次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的,可不重复体检,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补检要求。

4.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承诺书一份(见附件);

2.2023级应届生需提供考察表一份,加盖所在部门公章(见附件);

3.非应届生需到人力资源管理科开具调档函,将个人人事档案交至人力资源管理科;

4.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受理方式

    如对公告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请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科    纪监监察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45

               下午 2:30— 5:15

受理电话:2178025    2178209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林荫路41号

邮    编:014010

单位名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0472-2178025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2178025

 

附件:1.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人才引进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

3.2023年诚信考试承诺书

4.包头市卫生健康领域2023年人才引进考察表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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